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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点击数:96更新时间:2011-06-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将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新罗区发改局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区发展和改革局人秘股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中心)协调参与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规范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抢险救灾、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分配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公布。
       2、公开形式
     通过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报刊、新闻、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信息;在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3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获取方法
     ⑴登入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目录索引检索查找获取信息。
     ⑵在国家档案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新闻、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发展和改革局人秘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人秘股
    咨询(传真)电话:0597—3296888
    通信地址:龙岩市龙川东路45号区发展和改革局人秘股
   电子邮箱:fgj3296888@163.com
    邮政编码:364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⑴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⑵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人秘股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人秘股送交。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人秘股代为填写《申请表》。
    3.申请的处理
    区发展和改革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⑴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⑵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⑶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⑷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⑸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⑹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的流程图。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公开信息,按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
  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区监察局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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