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纠正党员干部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要闻来源: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点击数:144更新时间:2017-03-29

龙新政办党组〔2017〕1号

 

本办各党支部,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本办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岩委〔2015〕2号)以及区委、区政府贯彻要求,经办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区政府办纠正党员干部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2017年3月26日



 


 

区政府办纠正党员干部不良习气

树立清风正气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岩委〔2015〕2号,以下简称《意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法管党治党新常态,构建与闽西苏区相匹配的政治生态,切实维护法纪权威,强化规矩意识,净化干部队伍风气,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结合办公室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各支部、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意见》提出的8个方面不良习气、33种具体表现形势,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切实增强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努力营造讲政治、守纪律、勇担当、树正气的办公室工作环境,为服务政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供坚实纪律保证。

二、整治对象和范围

1. 整治对象:全办党员干部。

2.整治范围:秘书股、综合股、行政股、法制股、外事侨务股、区政府督查室、接待股、信息股、公车管理股、总值班室、效能办、数字办、食安办、金融办,以及区直机关文印站、区直机关幼儿园等下属单位,地震办、红十字会等挂靠单位。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接待从简,杜绝铺张、收送礼金

1.接待热情节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落实接待审批制度,精心编制接待方案,做到热情、文明、周到、节俭。接待原则上在区直机关食堂,不安排香烟,不上高档酒,不勉强劝酒,实行“光盘”行动。(牵头领导:张智明;牵头机构:接待股)

2.严禁收送礼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红包”或贵重物品。看望领导、同事,也不得送“红包”或贵重物品。确实无法拒收的,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上缴办公室纪检组,并作为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牵头领导:项阳;牵头机构:纪检组)

3.婚丧事宜从简。既要尊重传统礼仪,又要遵守廉政规定。举办婚丧事宜应及时向纪检组书面(或口头)报告,并作出不大操大办、不借机敛财的承诺,原则上不得将宴请扩大到亲朋以外,确需宴请单位同事的,应尽量缩小范围。不操办寿宴、满月宴、升学宴、乔迁宴等其他喜庆事宜。不参加违规操办的各种宴请活动。(牵头领导:项 阳;牵头机构:纪检组)

整治时限:立改立行,长期坚持。

(二)依法依规办事,杜绝请托说情

1.带头依法行政。增强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切实履行区政府中枢机关的职责,带头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办文、办会、办事。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处理。(牵头领导:邓 冰、黄清强;牵头机构:秘书股、法制股、综合股)

2.杜绝私情干预。增强奉献意识,不计个人得失。对说情人员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违反原则的请托说情,要坚定党性立场,维护公众利益,依法依规办事,凡事只论对错是非,不分亲疏远近,违反原则的事坚决不办。不得打着领导旗号或者政府名义干私事。(牵头领导:邓 冰、项 阳;牵头机构:纪检组)

3.强化监督执纪。建立请托说情登记制度,对在工作中违反原则请托说情的,要记录在案并向组织报告。对通过请托说情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人和事,坚决查处,公开曝光。(牵头领导:项 阳;牵头机构:纪检组)

整治时限:立改立行,长期坚持。

(三)清白做人做事,杜绝谋私逐利

1.严格财经制度管理。规范并遵守单位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议讨论、集体研究的原则,确定单位经费、项目资金存储银行,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出差、下乡差旅费报销标准。(牵头领导:林良基;牵头机构:财务室)

2.规范公务用房用车管理。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不得超标配备办公室。严格遵守公车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规范出车安排与使用,严禁公车私用,加强公务用车维修、保险、用油等成本控制,堵塞漏洞。(牵头领导:林良基;牵头机构:行政股、公车管理股)

3.严禁违规营利行为。党员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投资入股,不得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提供便利。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的,要如实向组织报告,向群众公开,自证清白,表明没有利益冲突。(牵头领导:项  阳;牵头机构:纪检组)

4.严防变向谋私逐利。党员干部应与管理、服务对象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向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用于牟利,不得要求下属、管理服务对象提供贷款担保。(牵头领导:项  阳;牵头机构:纪检组)

整治时限:立改立行,长期坚持。

(四)纯洁党内关系,杜绝官场陋习

1.加强红色传统教育。由党总支统一领导,以各支部为单位,通过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举办党的建设专题讲座,以及开展七一、国庆等纪念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让党员干部从革命先辈那里汲取“以天下为己任”“计利当计天下利”的精神营养,砥砺胸怀家国、襟怀坦白品格,从思想上摒弃狭隘的地域观念或小团体意识。(牵头领导:邓  冰;牵头机构:党总支、各支部)

2.坚持党内民主集中。坚持单位重大事项特别是干部推荐、评先评优、岗位调整、绩效评定、重大经费开支通过办公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党组会议应保证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又要引导与会同志发表的意见符合发展大局、符合党性原则、符合政策法规,并如实记录在案。(牵头领导:邓  冰;牵头机构:党总支、秘书股)

3.纯洁党内同志关系。以教育、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纯洁党内生活、同志关系。领导干部之间,党员、干部之间工作中应当以“同志”相称,不搞人身依附关系,不搞高低贵贱之分,同事之间应真诚相待、赤诚相见,不搞个人崇拜。对派系、小团体等错误倾向,建立约谈提醒制度,并作为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牵头领导:邓  冰、项 阳;牵头机构:党总支、纪检组)

整治时限:立改立行、长期坚持。

(五)勤勉务实履职,杜绝庸懒散拖

1.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弘扬和传承苏区干部良好作风,引导党员干部工作上多同当年苏区干部比,待遇上多同过去艰苦年代比,生活上多同困难群众比,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和“庸者让、能者上”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牵头领导:邓  冰;牵头机构:党总支、各支部)

2.加强机关绩效管理。加强作风建设,提倡“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对基层、群众反映的事情,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办的限时办理,不在职权范围内的及时批转办理,不让“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歪风陋习萌芽、滋长。建立健全二级绩效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考评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牵头领导:谢伟杰、吴宏景;牵头机构:效能办、秘书股)

3.强化效能监督检查。加强日常效能巡查监管,把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纳入办公室效能督查、绩效考核内容,勇于自我揭短,敢于问责“庸懒散拖”,严肃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牵头领导:谢伟杰、吴宏景、陈斌强;牵头机构:效能办、督查室)

整治时限:立改立行,长期坚持。

(六)培育健康情趣,杜绝玩风过盛

1.加强正面情趣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克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趣”而有度,“爱”而有方,把个人的情趣爱好限制在党纪党规范围内,限制在公序良俗之内。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在兴趣爱好上不能玩物丧志,在工作中更要懂节制,分主次,在交往圈子上要择善而交,不断净化自己的交往圈。(牵头领导:邓  冰、项  阳;牵头机构:党总支、纪检组)

2.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督。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言行举止,加强八小时以外生活的监督,定期与干部职工家属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党员干部的兴趣爱好和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防患于未然。(牵头领导:项  阳;牵头机构:纪检组)

(七)坚定理想信念,杜绝封建迷信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涵养正气、朝气,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牵头领导:邓  冰;牵头机构:党总支、各支部)

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区为契机,加强文明单位达标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唯物主义观念,恪守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参与求神拜佛、占卜问卦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丧葬和祭祖新风。(牵头领导:邓  冰;牵头机构:党总支、各支部)

整治时限:立改立行,长期坚持。

(八)严明家风家教,杜绝持家不严

以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为遵循,引导党员干部积极践行“清白持家、简朴本分、为民奉献”的谷文昌家风,教育党员干部恪守家庭美德、伦理道德,自觉追求质朴、和睦、健康的家庭生活,尊老爱幼,过好“家庭关”“亲情关”,强化建设好家风的责任担当,杜绝搞婚外情等违反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的行为。(牵头领导:邓  冰、项  阳;牵头机构:党总支、各支部)

整治时限:立改立行,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纠正党员干部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领导小组。以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廖志华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含挂靠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办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树立清风正气,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工作。党组班子领导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各支部、股室、下属单位是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支部书记、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所属支部党员、股室干部的学习教育,边学习边对照边整改,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从严贯彻落实。各支部、股室、下属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基本形式,抓紧抓实“党内生活、作风建设、从严监管党员”等工作。要把《意见》的贯彻落实纳入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内容,与落实党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同部署、同落实,让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每项措施都与切实改进作风、推动办公室工作紧密结合,落实成效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评先评优紧密结合,不断提升政府办公室新形象。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支部、各股室、下属单位要结合各自业务范围、干部队伍的实际,加强日常督促检查。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365.com”、办公区域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针砭陋习、树立清风、弘扬正气。纪检组、效能办要加强监督,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对负面典型敢于点名批评,对先进典型公开褒扬,确保《意见》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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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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