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接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审查事项的通知
作者:要闻来源:点击数:48更新时间:2017-12-05

各单位:

根据区委编办《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职责调整的通知》(龙新编委〔2017〕56号)文件精神,现将原住建局“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转为我局审批,并入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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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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