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郑  涛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佚名要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79更新时间:2016-07-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龙新常〔2016〕42号),现决定:

郑 涛同志任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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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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