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尾矿库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要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48更新时间:2015-05-28
各有关镇、街安监站,各尾矿库企业:
    为切实抓好2015年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尾矿库防汛度汛工作,有效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根据龙岩市安监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龙安监〔2015〕3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龙安监〔2015〕44号)文件精神,结合新罗区安监局《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于6月中下旬,我局将组织有关镇、街安监站人员及尾矿库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区尾矿库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三项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30日
二、检查主要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符合“一岗双责”和“五落实五到位”的有关规定。
2.开展尾矿库“三项监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3.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汛前、汛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是否制定度汛方案与落实情况;是否与下游村镇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制定特大暴雨停止排尾放矿、紧急情况撤离人员制度。
4.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情况。
5.是否有制定第十个“百安活动”方案。
6.2015年上半年安全专项措施资金提取及使用情况。
7.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尾矿库坝体及防洪排洪等安全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
9.尾矿库应急管理情况。
10.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11.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风险公告栏,并向每个员工发放风险告知和安全操作卡。
12.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情况,是否按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是否按设计规范排放尾矿。
13.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观测设施、坝体位移观测设施、坝体内、外坡比、排洪设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进入闭库程序的尾矿库是否落实汛前排尽库内积水;在用尾矿库是否落实汛前降低库内水位情况。
14.尾矿库工程建设档案、生产运行档案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三、检查方式
1.听取企业汇报及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
 
 
 
 
 
 
                                 龙岩市新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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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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