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要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3更新时间:2015-04-16
各有关镇、街安监站,各非煤矿山企业:
    根据国家、省、市安监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文件下达之日起,在全区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级监管、微信助力监管(以下统称“三项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专家“会诊”监管,确保认识、机构、经费到位。专家“会诊”监管是指政府组织专家或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由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跟踪督办,直至整改销号的监管过程。经研究,区安监局会同区矿管总站共同制定了《新罗区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工作方案》(附件1)和检查表(附件2),明确了专家 “会诊”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镇(街道)安监站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重视专家“会诊”工作,落实“一矿一策”要求,明确跟踪落实人员;二是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检查表(附件2),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对所提供材料和自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对专家“会诊”提出的整改意见,区安监局会下达执法文书规定完成整改期限,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企业,要在限期届满前10日内向区安监局申请延期整改;三是在6月底前完成地采矿山、尾矿库专家“会诊”工作,年底完成全部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工作。
    二、强化风险分级监管,确保风险防控到位。风险分级监管是指安全监管部门根据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风险程度进行安全风险分级,按照风险优先原则实施差异化和动态化安全监管的过程。
一是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登记表(附件3)要求,做好信息采集报送,在线填报和审核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二是各镇(街道)安监站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风险辨识和管控体系,配合区安监局和区矿管总站组织的专业力量对照相关法规标准,深入排查岗位作业风险、设备设施风险和作业环境风险,建立风险管理档案,并定期更新。三是各镇(街道)安监站要督促企业设立风险公告栏,给每名员工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和安全操作卡,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设备设施上张贴风险标志,通过岗位风险描述、手指口述等形式,确保每名员工都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危险危害因素、事故后果及预防应急措施等要义。
根据风险分级表(附件4)和专家“会诊”结果,风险划分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类,区安监局和区矿管总站将对各企业分级情况实施动态安全监管。对列入高风险等别的矿山企业实施重点管控,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闭环管理。对A类的生产系统可减少检查频次,随机抽查;对B类的生产系统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对C类生产系统每年至少检查两次,对存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限期整改,未按规定整改合格的划入D类;对D类的责令停止生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跟踪督办。
    三、强化微信助力监管,确保互学互帮互教到位。微信助力监管就是利用非煤矿山业务专用微信平台,在监管机构和监管服务对象之间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方式,通过微信互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过程。国家安监总局依托腾讯微信平台开发了“微信助力矿山安全”业务专用微信群,并要求省、市、县、乡镇四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非煤矿山重点市、县两级政府有关负责人,省、市、县三级相关专家及支撑机构负责人,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都要按照分级原则加入相应的微信群。各镇(街道)安监站要按照《“微信助力矿山安全”业务专用微信群加入方法》(附件5)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填写《信息采集表》(附件6,采集表统一从省局网站下载),并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采集信息压缩打包统一发送至市局矿山科(电子邮箱xlaj_518@126.com)。微信群建立后,各镇(街道)安监站要明确专人负责微信管理,围绕监管工作重点和本地区矿山安全生产特点,按照年有计划、季有重点、月有主题的原则,做好信息编制和发送工作,使解读政策、宣传法治、传播知识、交流经验和警示教育常态化、个性化。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都要把微信助力监管工作作为转变作风、服务企业、监督政府、共筑安全的重要工具,主动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和学习体会,做到有问有答、相互学习、相互提醒、共同提高。要通过阅读状态反馈系统,督促企业及时学习和掌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发送的工作信息,通过日常监管工作推动企业学习领会、贯彻部署、落实措施,真正发挥微信平台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推动作用。
    四、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确保真正运行。各镇(街道)安监站要认真配合区安监局和区矿管总站全面开展“三项监管”工作并根据各自辖区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
为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真正运行,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三条补充措施:一是进一步改进标准化评审方式,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考核企业是否真正运行标准化系统上来。安监部门和中介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采用随机问卷调查及访谈提问等方式,了解企业标准化系统的运行情况。问卷调查及访谈提问对象应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对矿山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明显不符合本矿实际、不具有可操作性,以及标准化制度与实际运行制度不一致、存在“两张皮”现象的,今后一律按弄虚作假论处;二是突出颁证必备条件、全员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三项重点。三项重点都是企业标准化系统的核心内容,与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密切相关,其中颁证必备条件是一条红线,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应3个元素)本身就是日常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也最能体现企业标准化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要特别加强三项重点的检查力度;三是强化对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大对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附件:1.新罗区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工作方案
      2.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工作检查表(露采、地采、尾矿库)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登记表(从省局网站下载)
      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表
      5.“微信助力矿山安全”业务专用微信群加入方法(从省局网站下载)
      6.微信群人员信息采集表(从省局网站下载)
 
 
 
 
 
 
                       新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罗区矿产品管理总站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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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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