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民政局关于持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
作者:新罗区民政局要闻来源:新罗区民政局点击数:108更新时间:2017-04-03

龙新民〔2017〕52号

 

各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各民办托老机构、福利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龙新政办〔2017〕33号)要求,现将《新罗区民政局2017年“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龙岩市新罗区民政局
 2017年4月2日

 

 

 

新罗区民政局2017年“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建设新新罗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保障和优质服务。 
  二、活动主题  
    全覆盖零容忍、细排查重整改、保底线促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确保全覆盖实现零容忍。安全生产百日活动覆盖民政系统内儿童福利院、老人福利院、光荣院、镇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福利企业、殡葬管理所等单位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各单位要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的措施(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到位。各单位要结合《龙岩市新罗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龙新安委〔2017〕5号)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汛期、高温天气、台风等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要树立“重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公布;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逾期未整改的,主管部门应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隐患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给予停产停业整顿。 
  (三)坚守底线提升安全水平。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风险闭环管控措施,确保事故风险特别是底线事故风险可控、在控。督促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狠抓岗位达标,促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作业现场管理,杜绝“三违”现象,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不断夯实和规范,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活动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部署):2017年4月1日至4月15日。 
  2.第二阶段(检查整改):2017年4月16日至6月25日。 
  3.第三阶段(总结深化):2017年6月26日至7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新罗区民政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活动的综合协调、指导、督查工作。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作为防控风险、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工作开展不力,甚至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督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进行重点督办和跟踪问效。要督促企业进行“回头看”,加大力度整改历次安全生产检查行动中未整改到位的隐患以及查出的新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认真组织开展百安活动。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企业和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场所、关键部位以及生产环节,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拓宽宣传教育覆盖面。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百安活动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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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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