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雁石镇政府要闻来源:雁石镇政府点击数:35更新时间:2017-12-11
雁政〔2017〕410号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辖区内各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认识。随着岁末年初的来临,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保持高度警醒,千万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把红线意识刻在心上,始终在安全责任扛在肩上,始终把防范措施抓在手上,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镇第四季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会议,认真落实《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龙新政办〔2017〕221号)、镇安办《关于印发雁石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雁政〔2017〕295号)和《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龙新安办〔2017〕96号)等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和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2018年“两节”“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做好考核准备。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总结梳理、查缺补漏,加强督查督办,做好项项有落实,事事有成效,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认真对照2017年度市、区、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精心准备台账资料,认真做好考核迎检准备。


雁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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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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