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区商务局要闻来源:区商务局点击数:121更新时间:2018-03-22

龙新商务〔2018〕56号


区属各有关成品油企业: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8〕13号)及《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龙岩市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实施意见>的通知》(岩委〔2018〕11号)和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就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配送企业年检工作另行通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今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除已办理停歇业手续的企业)均需参加年检。各企业申请材料务必于4月30日前完成上交至区商务局,审核后集中上报市局。

二、年检材料

参加年检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复印件的需出示原件):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1);

(二)成品油经营资格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汽油、煤油的企业提供);

(四)2017年度每个季度批发企业的购销发票存根、仓储企业的代储油品收费发票或油品进出单、零售企业的进销货发票复印件;

(五)已办理停、歇业审批手续的企业和改造报备企业提供佐证材料,规划改、扩、迁建企业提供省商务厅规划确认文件(仅供年检识别使用)。

联系人:林龙建、陈汝汝

联系电话:2529129


附件: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龙岩市新罗区商务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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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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