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龙新商务〔2018〕56号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8〕13号)及《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龙岩市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实施意见>的通知》(岩委〔2018〕11号)和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就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配送企业年检工作另行通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今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除已办理停歇业手续的企业)均需参加年检。各企业申请材料务必于4月30日前完成上交至区商务局,审核后集中上报市局。
二、年检材料
参加年检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复印件的需出示原件):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1);
(二)成品油经营资格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汽油、煤油的企业提供);
(四)2017年度每个季度批发企业的购销发票存根、仓储企业的代储油品收费发票或油品进出单、零售企业的进销货发票复印件;
(五)已办理停、歇业审批手续的企业和改造报备企业提供佐证材料,规划改、扩、迁建企业提供省商务厅规划确认文件(仅供年检识别使用)。
联系人:林龙建、陈汝汝
联系电话:2529129
龙岩市新罗区商务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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