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的通知》(龙新政综〔2018〕49号)精神,我局保留(含调整、新增)前置审批事项4项,取消前置审批事项0项;保留(含调整、新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项,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0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1.新罗区发改局保留(含调整、新增)的区级前置审 批事项目录
2.新罗区发改局保留(含调整、新增)的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