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普通高中音乐教学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区普通高中学生音乐综合素质,根据《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 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基〔2016〕53号)精神,我区将对2017级的高一学生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认识
各校应认真组织音乐教师学习闽教考〔2018〕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学科考试说明(适用于2017级高中学生)的通知》,提高对做好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认识,明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要求,严格按要求操作,严把考试质量。
二、考试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新罗区2018年普通高中音乐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林 俊
副组长:陈侨青、黄廷杰、蒋明根、谢志斌
成 员:林 炳、夏 勇、马继红、章 哲。
各校应成立普通高中音乐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机构,由校长任主考,分管教学校领导为副主考,并确定学科监督员、监考及工作人员。
三、考试内容
根据音乐学科特点,本考试采用笔试和实践测试两种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方式参照以下表格:
模 块 |
考试类型 |
考试形式 |
音乐鉴赏 |
必考 |
笔试 |
歌唱 |
选考(任选其一) |
实践测试 |
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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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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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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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戏剧表演 |
四、考试形式
1.笔试(闭卷)、实践测试,具体组织实施见《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基〔2016〕53号)文件。
2.测试分值与时间:
笔试与实践测试总分值为100分。
笔试试卷满分100分,占总分的70%,考试时长为60分钟;
实践测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30%,考试时长在5分钟内。
五、考试试题及考试实施要求
各校考试实施工作请按照《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音乐学科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六、笔试考试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18年6月25日 |
下午16:40~17:40 |
音 乐 |
七、考生信息及成绩录入要求
各校均按序号、全国学籍号、会考报名号、姓名、性别五个信息,将考生信息及考试成绩用excel格式录入《2018年年普通高中音乐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录入表》(附件)。《成绩录入表》于7月1日前报我局中教股。中教股将按市教育局要求将全区汇总数据报送区教育局考试中心。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各校应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2.请各校于6月23日前将考试组织机构和工作安排电子稿上报我局中教股。
3.各校应按我局安排的考试时间实施考试工作,届时区教育局将组织巡视组到各校巡视检查,并对各校考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2018年普通高中音乐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录入表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