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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水利局2018年小溪河流域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新罗区水利局索引号:LY01114-3000-2018-00003文号:龙新水〔2018〕22号公文时间:2018-02-06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小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常态化工作方案》的要求,新罗区水利局负责流域内小型水电站的运行监管工作、依法实施水土流失治理监管、流域规划区外河道的清淤清障(含沿河垃圾)、查处河道内非法取土、采砂、洗砂等工作,现制定2018年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整治及监管,有效提高小溪河流域水质,逐渐消除水体黄、浊现象,实现小溪河流域“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二、职责分工和任务

根据各股室职责,具体分工和任务如下:

1、水保办。督促镇街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要求曹溪街道、适中镇在2018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中尽量将治理任务安排在水土流失斑。利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节余资金在曹溪街道(153万元)、适中镇(142万元)开展治理工作。配合曹溪街道、适中镇做好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协助矿管办做好闭矿矿山方案编制、争取治理资金和复绿工作。

2、农电股。加强流域内小型水电站的运行监管,禁止电站蓄水发电,确保河道生态用水,督促业主定期清淤排泥,对不按要求落实规定的电站报请相关部门予以电网解列。

3、水利股。根据行洪安全要求,协调、督促和指导镇(街道)对小溪河流域内的河道进行清淤清障工作。

4、水政股。牵头做好流域内河道日常巡查,依法查处非法取土、采砂、洗砂,会同职能股室查处乱占乱建等水事违法案件和小溪河流域综合整治有关材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强化监管,保证人员到位,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附:新罗区水利局2018年小溪河巡查安排表


 


 

龙岩市新罗区水利局        

2018年2月6日          


新罗区水利局2018年小溪河流域巡查安排表


日期

责任股室

配合股室

2月9日、3月1日、3月16日、3月30日、4月13日、4月27日、5月11日、5月25日、6月8日、6月22日、7月6日、7月20日、8月3日、8月17日、8月31日、9月14日、9月28日、10月19日、11月2日、11月16日、11月30日、12月14日、12月28日

水政监察大队

水利股

2月23日、3月9日、3月23日、4月4日、4月20日、5月4日、5月18日、6月1日、6月15日、6月29日、7月13日、7月27日、8月10日、8月24日、9月7日、9月21日、10月12日、10月26日、11月9日、11月23日、12月7日、12月21日

水保办

农电股

备注:巡查时间一般为每周五,车辆由局综合股统一安排,责任股室可在该周内自行选择时间巡查,巡查情况记录后发送至龙管委邮箱lgw2236855@163.com和水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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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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