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林业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根据龙岩市林业局《关于建立林业行业扶贫政策落实专报制度的通知》(龙林办〔2017〕5号)文件精神,决定建立林业行业扶贫政策落实专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报内容
1.贫困户营林生产补助情况。含造林抚育、竹林垦复施肥等补助(详见附表1);
2.贫困户发展林下经济补助情况(详见附件2);
3.聘用贫困户担任护林员情况(详见附表3);
4.贫困户异地搬迁建房用林优惠情况(详见附件4);
5.贫困户林业生态保护补助情况。含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和天然林禁伐补助资金(详见附表5)。
二、申报流程
1.造林抚育申报流程。贫困户持有效林地、林木使用证明到当地林业站申请营造林→林业站进行现场调查,符合营造林项目相关规定的进行营造林设计,上报营林股审批,列入年度营造林计划→林业站将营造林设计书交贫困户→贫困户按营造林设计书进行营造林施工,林业站负责技术指导→贫困户营造林施工结束后,当年9月底前向林业站申请检查验收→林业站验收合格上报营林股,于当年10月委托第三方验收→林业站按第三方检查验收合格面积和规定的补贴标准填写营造林验收单→当年年底营林股审核,报计财股发放补贴。
2.竹林垦复申报流程。贫困户开展竹林劈杂后报该村包片镇干部→包片镇干部与挂钩村干部核实拍照后统一向林业站领取书面申请表→林业站现场核实(拍照片上传)汇总上报竹管站→竹管站汇总上报林业局确定具体实施规模→林业局确定具体实施规模后,组织肥料采购→贫困户自行组织实施,林业站提供技术指导,实施完成后由林业站组织验收→中标单位将肥料配送到村,由林业站安排专人负责分发到贫困户→贫困户领取肥料后及时开展施肥工作。
3.林下经济(林下养蜂)申报流程。建档贫困户应在每个蜂箱的3面以上用红漆写清楚姓名并标注蜂箱编号→由林下养蜂贫困户向包片镇干部及挂钩扶贫干部申报→包片镇干部与挂钩扶贫干部核实拍照后,统一向当地林业站领取林下养蜂专项扶贫项目确认表→当地林业站确认山场位置(林班-大班-小班)及养蜂数量;林业站现场核实后(拍照片上传)汇总上报林业局林改股→林业局林改股汇总后按标准确认补助金额并上报林业局核定→区林业局核定后,各村应将贫困户养殖林蜂的数量及补助金额在当地村委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区林业局下拨补助资金。
4.选聘担任护林员流程。符合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根据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选聘条件,按照1∶2的比例推荐→乡镇、街道生态公益林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确定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人选→考核确定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确定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签订《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承包管护合同》(一年一聘)。
5.异地搬迁建房用林申报流程。向当地乡镇领取并填写《农村贫困户自建房使用林地申请审核表》→占用林地的林权所有者若非申请人本人,需要林权所有人签字确认(此项工作由申请人完成,并提供林权证复印件,无需再公示)→所在村委会签字盖章(此项工作由申请人完成)→村(居)委会盖章后,林业站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勾绘使用林地示意图、同时出具查验意见→村管站(或村镇规划所)出具意见→县(市、区)林业局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
三、报送要求
1.林业行业扶贫政策落实专报表上报时间为每季末10日前,上报数据为自2016年开展脱贫攻坚战役以来累计数,报表上无法反映的情况可附加文字说明。
2.各林业站要指定经办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按时报送林业局业务股室(造林抚育补助表报送营林股、竹林垦复报送竹业管理站,林下经济补助报送林改股,聘请护林员报送资源站,异地搬迁报送林政股,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报送资源站),再由业务股室汇总上报局扶贫办统一汇总。
新罗区林业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