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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林业局关于实施2018年林下养蜂精准扶贫专项工程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林业局索引号:LY01117-1000-2018-00029文号:龙新林[2018]85号公文时间:2018-03-19
系统各单位:
  为推进我区脱贫攻坚战役,帮助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根据新罗区脱贫办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实施林下养蜂扶贫专项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全区列入精准扶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已补助的业主不得重复申报。
  二、林下养蜂补助标准(必须是全新的蜂箱,5箱起算):
  1.林下养蜂5至20箱,按150元/箱标准补助。
  2.林下养蜂21至50箱的,全部按120元/箱给予补助。
  3.林下养蜂超过50箱的,一次性给予0.6万元补助,不再另追加补助。
  三、林蜂养殖确认标准:
  1.首先由林下养蜂的贫困户向镇下村干部或村干部申报,镇下村干部与挂钩帮扶干部核实后,再经当地林业站工作人员确定山场位置(林班-大班-小班)及养蜂数量。
  2.林下养蜂的贫困户应在每个蜂箱的3面以上用红漆(或墨水)清楚写上贫困户姓名并标注蜂箱编号(以便拍照,照片中名字和编号必须清楚,所有编号必须全部拍到,照片不限张数)。
  3.蜂箱未养蜂不得计算养蜂数量。
  四、补助程序:
  1.镇下村干部或挂钩帮扶干部核实后统一向当地林业站领取林下养蜂专项扶贫项目确认表,林业站现场核实后(拍照片上传)汇总上报区林业局林改股,区林业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区林业局验收后,各村应将贫困户养殖林蜂的数量及补助金额在当地村委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区林业局下拨补助资金。
  五、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如有发现申请对象多报、借用他人蜂箱或假借贫困户名义骗取林下养蜂精准扶贫补助款行为,将取消该贫困户补助资格,不给予补助资金,今后都不纳入林下养蜂精准扶贫补助范围,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林业站将各乡镇(街)林下养蜂专项工程落实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区林业局林改股(邮箱:xlqlgg@163.com),以便上报区林业局确定。




新罗区林业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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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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