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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林业局关于印发《新罗区林业局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林业局索引号:LY01117-1000-2018-00031文号:龙新林[2018]77号公文时间:2018-03-21
系统各单位:
  现将《新罗区林业局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新罗区林业局             

2018年3月21日           


新罗区林业局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闽扶组〔2017〕1号)、市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龙脱贫指〔2018〕3)号和区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关于印发<新罗区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脱贫指〔2018〕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坚决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以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治理内容
  (一)“四个意识”不强
  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执行。
  2.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工作要求贯彻不力。
  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没有身体力行地向贫困户宣传本部门或其他 部门的扶贫优惠政策。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4.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5.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6.不愿担当担责,“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级协调、推诿扯皮。
  7.挂钩帮扶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长助理对扶贫工作工作不重视,存在“挂名走读”、应付了事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8.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到村到户政策措施灵活度不高,无法落实落地。
  9.用本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人口倾斜支持力度不够;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
  (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0.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
  11.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12.对使用扶贫资金绩效工作不重视,效果不好的。
  13.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
  14.项目资金滞留,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影响验收和报账。没有及时将项目资金兑现给项目农户、实施单位,造成资金滞留。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15.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
  16.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17.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18.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工作从3月开始,至年底前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3月)。制定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区脱贫办。
  (二)全面治理阶段(2018年4月至8月)。本部门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活动,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
  (三)问题整改阶段(2018年8月至10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改,将违纪违法回题线索移交纪检及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0月至12月)。对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部门职责。推进“1+X”专项督查,推动林业行业部门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职责、任务和要求的落实。实行林业行业扶贫政策落实专报制度,由本部门纪检干部每季度开展一次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调查,落实情况报区纪委、脱贫办,确保政策不延误、不走样。同时每月向纪委汇报扶贫领域“1+X”专项督查问题线索的月报制度,构建起林业行业扶贫资金监管部门联动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
  (二)深化挂钩帮扶。继续实行干部结对帮扶贫团户做到“六个一”(摸清一个底子、制定一个计划、扶持一个项目、每季走访一次、办好一件实事、记好一本日记);本单位挂钩帮扶贫困村做到“四个一”(制定一份计划、培植一个项目、落实一笔资金、组织一次慰问);严肃驻村工作纪律,严防形式主义,促进驻村干部遵规守纪、廉政勤政。
  (三)完善信息平台。做好市级扶贫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并及时更新,继续提高数据的精准度和科学性,提升平台信息质量。
  (四)改进工作作风。要改进脱贫攻坚调研方式,通过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剖麻雀,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
  (五)查出突出问题。紧盯项目资金申报、审批、拔付、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大查处力度,以发现和解决作风不实、敷衍塞责和对扶贫“奶酪”动脑筋、伸黑手的问题为重点,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扶贫政策到位情况、项目资金落地情况”三个方面的内容,严查失职渎职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中央、省、市、区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又是保障扶贫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本部门成立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把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充分认识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增强 “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败的理念,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抓好作风建设,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各股室沟通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畅通联系渠道,实现信息共享。
  (三)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配合上级的安排部署,按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实行专项治理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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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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