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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林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脱贫攻坚挂钩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林业局索引号:LY01117-1000-2018-00059文号:龙新林[2018]197号公文时间:2018-03-25

系统各单位:

  现将《新罗区林业局2018年脱贫攻坚挂钩帮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新罗区林业局      

 2018年3月25日


新罗区林业局2018年脱贫攻坚挂钩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役的决策部署,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现根据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和《新罗区2018年脱贫攻坚战役实施方案》(龙新委综〔2018〕32号)工作部署,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挂钩帮扶干部职工。
  二、任务要求
  (一)帮扶对象
  根据任务分解,2016年区林业局共挂钩帮扶两个贫困村-铁山镇富溪村、大池镇大东村;挂钩帮扶贫困户151户。因个别贫困户死亡销户、被剔除和挂钩干部人事调整,现林业系统挂钩贫困户调整为139户,分布在6个乡镇19个村,其中适中镇温庄村2户、象山村13户、中溪村1户、蓝田村1户;白沙镇半岭村21户、黄坂7户、吕洋2户、田坑16户、珍坑4户、小溪村1户;万安镇好坑村17户、梅村19户、红光村17户、同新村和张陈村各1户;铁山镇富溪村13户;大池镇大东村和竹何村各1户;江山镇山塘村1户。
  (二)挂钩帮扶时间
  单位和干部挂钩帮扶时间实行一挂到底至脱贫攻坚战役结束,脱贫不脱政策,不因挂钩帮扶责任人岗位变动而变动,做到岗位变动而结对帮扶对象不变;调离本区、退休的,由局里重新选派干部接替结对帮扶。
  三、职责要求
  (一)实施产业扶贫
  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继续把竹山垦复、林下养蜂两项投资低、技术易掌握、受众面广、产生效益快的两个项目作为2018年林业产业专项扶贫项目。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新罗区林业局关于实施2018年林下养蜂精准扶贫专项工程的通知》(龙新林〔2018〕85号)、《新罗区林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继续实施竹业精准扶贫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林〔2018〕84号)。
  (二)实施就业岗位扶贫
  把就业辅助作为突破“增收难”最直接的途径,生态护林员岗位要继续向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
  (三)强化挂钩帮扶
  继续实行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六个一”、区直单位挂钩帮扶贫困村“四个一”,对已脱贫的贫困户和已摘帽的贫困村保持原有挂钩帮扶不变,扶持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对未摘帽的贫困村把挂钩帮扶重心放在帮助贫困村对接享受政策、脱贫项目指导实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上。加大资金帮扶,由局自筹(统筹)解决,为帮扶对象(含已脱贫贫困户)提供每户不少于1000元发展生产的项目启动扶持资金以及500元春节慰问金,为所挂钩帮扶的贫困村落实至少10万元的项目发展扶持资金。
  (四)完善扶贫信息
  挂钩帮扶干部在做实做细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及时把扶贫对象、目标、措施、成效等关键信息录入市级扶贫信息平台并及时更新,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信息一致,继续提高数据的精准度和科学性,提升扶贫信息质量。
  (五)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大宣传,注重发现典型,培育树立帮扶贫困户的党员干部和脱贫致富贫困户等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要加强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的宣传,激发脱贫动力,帮助他们想办法、找出路、出点子,形成困难家庭“户户有人帮,家家有人扶”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适时调整
  要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挂钩村牵头人名单及部分贫困户的挂钩帮扶干部。
  (二)加强督促检查
  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至少联系沟通贫困户1次,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贫困户1次,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为结对帮扶对象(含已脱贫贫困户)提供政策扶持。结对帮扶工作将列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定级的重要依据。纪委办要对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督促检查。对任务完成出色的股室和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对帮扶工作不到位、无法如期完成脱贫任务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三)严守工作纪律
  挂钩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损害群众利益,不弄虚作假不谋私;“八项注意”: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吃住要交费,政策要宣传,民俗要尊重,进村要简从,联系要经常,帮扶要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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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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