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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关于 调整“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索引号:LY01120-3000-2018-00008文号:龙新卫计〔2018〕37号公文时间:2018-03-15
各医疗卫生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调整“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一、新罗区创建“平安单位”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芳(区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陈灿民(区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兴华(区卫计局医政股股长)

林晟贤(区卫计局综合监督行政审批股股长)

林颖珊(区卫计局综合股股长)

廖远志(区卫计局基层卫生股负责人)

游 新(区卫计局妇幼健康股股长)

林子琦(区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负责人)

廖晓玲(区卫计局规划信息与财务股股长)

李宏虎(区卫计局技术基层指导与流动人口管理股股长)

翁丁福(区卫计局宣传与计生家庭发展股股长)

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医政股,办公室主任由医政股股长陈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机关股室抽调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平安单位”创建组织协调、制定细化方案、工作检查、专项督导、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



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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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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