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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工商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工商局索引号:LY01254-3000-2018-00017文号:新工商公〔2018〕53号公文时间:2018-05-09

各股室、工商所、直属单位、协会:

现将《新罗区工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新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59日     

 

 

 新罗区工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区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新罗为要求,切实履行工商职能,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推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等治理,净化市场环境,为新罗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罗区工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林学鸿  机关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    副局长

林家骅  副局长

陈东华  副局长

    机关党委副书记

  员:各工商所所长、区局机关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目标

对各类市场中的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损害竞争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铲除一批黑恶势力,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各工商所要深入经营户和消费者,要求经营户做好自查自纠,收集有效线索,对线索进行研判。同时要结合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消费者申诉举报和双随机检查,主动排查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二)清理查处。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日常监管执法,对发现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根据其违法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分处置。一般违法行为,按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三)强化宣传。对市场经营主体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教育,指导企业、商户通过LED显示屏对扫黑除恶标语进行重点播放宣传,进一步扩大专项斗争的社会影响力。要畅通12315申诉诉举报平台,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积极举报线索。局机关、各工商所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LED滚动播放、张贴举报奖励办法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加强管理。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加强队伍管理相结合,教育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庇护黑恶霸痞势力。要加强干部队伍内部的自查,对那些与黑恶势力有牵连的公职人员,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强化统筹安排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负责人作为开展专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区局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督导检查。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协作配合。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与公安、政法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涉黑涉恶人员所开办的企业,依法开展联合惩戒,与公安、政法部门建立执法协作和信息互通机制。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股室、所、队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职,认真制定线索摸排机制,对涉黑涉恶线索实行专人规范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和线索摸排情况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至区局市场股,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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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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