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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肖镇人民政府关于 取消“三侨子女”身份证明事项的通知
发布机构:东肖镇政府索引号:LY01907-3000-2018-00031文号:东政〔2018〕112号公文时间:2018-06-15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龙岩市新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三侨子女”身份证明事项的通知》(龙新外侨〔2018〕2号)文件精神,为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及时为群众做好指引服务,经研究,决定取消“三侨子女”身份证明事项。

附件: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东肖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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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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