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信息 -> 东肖镇政府
东肖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东肖镇政府索引号:LY01907-0100-2018-00054文号:东政〔2018〕109号公文时间:2018-06-14

根据龙新安办【2018】46号文件通知要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全力确保东肖镇火灾形势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充分发动派出所民警、网格责任人、物业管理人员开展巡逻检查,加强对村(社区)民住宅区,以高层建筑、企业集体宿舍、居住出租房、人员密集型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




二、治理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12日前)。要根据省、市、区的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宅、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装置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频次,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各村(社区)为此次巡查检查工作的落实主体。各村社要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出租房房东、居民小区业主、物业及主管单位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发动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巡查。村社区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自查和夜间巡查,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街道将不定期检查抽查,并通报反馈检查整改情况。 

(二)加快速度,全面建设集中停放点和智能充电桩。活动结束前,各村(社区)建成不少于1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集中停放点。在此基础上,各村(社区)根据电动车实际保有量,合理新建、扩建,满足停放需求,并在新(扩)建停放点安装智能充电桩。建设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村社自筹等方式落实。 

(三)加大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以派出所为检查主体,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以村(社区)为主体,负责全面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明确电动车火灾防范的工作职责。要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由村(社区)负责督促各自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落实各自管辖公共区域内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没有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没有主管单位管理的居民楼院,由属地村(社区)落实电动车消防管理责任。各村社要进一步督促加强村居民、房东等责任主体落实对村民自建房、出租房业的电动车安全自我管理责任。

(二)加大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以派出所为检查主体,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东肖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廖丹
上一篇:没有了
评论
我要提问
姓  名: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