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信息 -> 龙门镇政府
龙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取消 “三侨子女”身份证明事项的通知
发布机构:龙门镇政府索引号:LY01910-0100-2018-00065文号:门政〔2018〕161号公文时间:2018-06-04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龙岩市新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三侨子女”身份证明事项的通知》(龙新外侨〔2018〕2号)文件精神,为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及时为群众做好指引服务,经研究,决定取消“三侨子女”身份证明事项。

附件:取消的权责事项目录


新罗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取消的权责事项目录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廖丹
上一篇:没有了
评论
我要提问
姓  名: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