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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坂镇委员会   苏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苏坂镇2017年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苏坂镇政府索引号:LY01919-0100-2017-00004文号:龙新苏委〔2017〕 57 号公文时间:2017-02-10




各党支部(总支)、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苏坂镇2017年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贯彻落实。



中共苏坂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0日



苏坂镇2017年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打赢我镇脱贫攻坚战役,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19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苏坂镇为市扶贫开发重点镇,苏坂村、岭兜村、芦林村、瓦洋村、西楼村5个村为区定贫困村,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315户805人(其中国标贫困户155户380人、省标贫困户160户425人)。2016年已脱贫164户459人(其中国标贫困户102户271人、省标贫困户164户459人)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的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发展增收,使全镇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三、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十到户、十个一批”的要求,结合苏坂镇实际,通过“基地建设+贫困农户+公司发展”模式、土地流转入股、发展林下经济、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四、领导机构

组长:陈金堂(党委书记)

     长:林  发(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金斌(副镇长)

   长:刘建明(主任科员)

陈庆发(镇党委副书记)

陈仁庆(镇党委副书记)

何村东(镇纪检书记)

 龙(镇组织委员)

邱飞燕(镇宣传统战委员、武装部长)

陈益娥(副镇长)

陈庆文(副主任科员)

陈克明(云潭一路两侧副指挥长)

     员: 陈壮(镇党政办负责人)

李新湖(镇扶贫办负责人)

林鸿成(镇财政所负责人)

林蔚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云洁(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詹耿华(镇林业站站长)

郑喻筱(镇扶贫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金斌副镇长兼任。

五、帮扶模式

    1、“基地+农户+公司”模式

以大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山川云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凤凰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依托,将贫困农户的土地进行土地流转,让部分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以土地租金形式享受一定的经济来源;将流转的土地打造为木槿花、莲子、百香果、油茶基地,以“基地+农户”的模式,在基地建设和生产中优先雇佣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进入基地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同时,对贫困户个人发展木谨花、红莲、百香果种植的,政府将为其提供种苗补助、技术培训指导。

同时依托公司,在市区和集镇设立代销点,对基地和农户自主生产的莲子、云潭粉、蜂蜜等农副产品进行代销。

    2、自主创业模式

定期邀请各类技术型专家,对贫困农户进行专项技术培训,教会一门技术,带动一批农户。同时,鼓励发展特色种养,结合贫困户的实际和意愿,充分利用帮扶干部与贫困农户“结穷亲”的机会,鼓励贫困户发展农家鸡、正番鸭、木谨花、红莲、农家菜种养,并由挂钩帮扶干部帮助销售。同时,鼓励贫困户大力发展具有苏坂特色的“三边经济”,即山边蜜柚、路边果蔗、河边绿笋等,以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

3、“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模式

1)发展林下经济。以黄地村黄金果蔬专业合作社、下村村民联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围绕全镇丰富的林业资源,采取“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发展灵芝、木耳等产品。

2)发展特色种养殖。以云潭远景山羊合作社、龙岩市名特优家庭农场等合作社(家庭农场)为基础,通过技术指导和联盟经营,鼓励贫困户参与到蜜柚、养羊、养蜂、养农家土鸡土鸭等产业中,共同发展致富。

六、奖励政策

对发展生产性、经营性项目,并确保当年度脱贫的贫困户奖励政策,相同项目仅限补贴一次。

(一)种植业

1、果树(蜜柚、脐橙、杂交柑、百香果):2017年开始种植的,每亩补助山地开发500元、苗木300元。(苗木由镇农技站统一安排调运,下同)。

2、莲子:每亩补助苗木款500元。

3、木槿花:每亩补助苗木款500元。

4、果蔗:每亩补助苗木款500元。

5、油茶:每亩补助山地开发500元、苗木300元。

(二)特色养殖业

1、山羊(胡羊):每头补助300元(限20头以下)

2、蜜蜂:每箱补助80元(限20箱以下)

3、农家鸡、鸭、兔子:每只补助20元(限100只以下)

4、肉牛:每头补助800元(限5头以下)

(三)林下经济种植:

1、中药材:每亩补助800元

2、灵芝:每亩补助800元

(四)家庭小作坊:对贫困户当年度新建投入生产的小作坊每个补助2000元

(五)经营性项目:主要包括摩托车载客和载货、小卖部、流动水果摊、小型餐饮业商贸业和物流业、小规模修理店和理发店等,每项补助1000-1500元。

对脱贫帮扶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林组织的奖励政策

对苏坂镇形成规模的,有带动或雇佣贫困户生产增收的基地、公司、家庭农场等,在建立木槿花、莲子、百香果、油茶、蜜柚、河田鸡等脱贫帮扶基地,视规模和帮扶贫困户数量给予产业扶持2-3万元;对帮助贫困户解决产后销售的企业或个体户,视销售规模给予5000-10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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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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