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公布权责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龙新外侨[2017]21号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新政办〔2017〕154号)和区审改办《关于公布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权责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精神,经审核和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报区政府同意,保留区政府办(区外侨办)权责事项16大项、2子项,其中:行政确认1大项、2子项,行政给付1大项,其他行政权力3大项,其他权责事项11大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权责事项目录清单.xls
新罗区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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