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龙新城执综﹝2017﹞180号
各股室(中队):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权责体系,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208号)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新政办〔2017〕154号)精神,经我局梳理、区审改办审核、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同意,确定我局权责事项11大项、3子项,其中:行政处罚2大项,行政强制1大项,行政监督检查1大项,其他权责事项7大项、3子项(详见附件)。
各股室(中队)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不得在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外或超出规定权限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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