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民政局关于公布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的通知
龙新民〔2018〕32号
为进一步梳理规范民政部门的各类清单,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的通知(龙新政综〔2018〕49号)文件。对2017年民政相关权责清单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经研究,同意保留(含调整、新增)前置审批事项7项,取消前置审批事项1项;保留(含调整、新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1.新罗区民政局保留(含调整、新增)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3.新罗区民政局保留(含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新罗区民政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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