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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推荐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评估专家的通知
作者:新罗区教育局要闻来源:新罗区教育局点击数:3更新时间:2018-05-17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福建教育学院:

2017年,福建省先后制定《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意见》(闽教师〔2017〕15号)和《关于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师〔2017〕77号),决定实施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

受福建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将组织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评估。为公平、公正、高效、专业地开展评估工作,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评估专家100名。评估期间,专家旅差费和劳务费由我单位承担。有关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着高度工作热情,善于同他人协作。

2.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熟悉国内外基础教育发展动态,熟悉义务教育、教师教育等领域,在本学科(专业)有较为突出的成就,在当地教学、教研、教师培训、教育管理工作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获得省级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级别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人员优先考虑。

4.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的研讨和审核、评估等工作。

二、推荐名额

1.福州、厦门和泉州等三个市各11名,分别从市教育研

究院(教师进修学院)、教科所、普教室、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中推荐,计33名。

2.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六个市各8名,分别从市教师进修学院、教科所、普教室、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中推荐,平潭综合实验区教师进修学校2名,计50名。

3.福建教育学院8名,省普教室、教科所、电教馆各3名,计17名。

三、推荐程序

推荐入选者,填写《福建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由设区市教育局和有关单位按名额推荐并审核,经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审定后,入选专家库。各设区市教育局和有关单位同时填写《福建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评估专家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文件及表格可从网站http://pg.fjedu.gov.cn/html/下载。

四、专家管理

参照《福建省高等教育评估办法》对专家进行管理。

五、材料寄送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单位于5月25日前将专家推荐表和汇总表统一寄:福州市鼓屏路162号608室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陈茂续同志收,邮编350003。各设区市教育局和有关单位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文档同时发至:jytpgzx@fjedu.gov.cn。

联系人:陈茂续,电话:0591-87091450,13850877586

卓余忠,电话:0591-87091343,18850356313



附件:1.福建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评估专家推荐表

          2.福建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评估专家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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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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