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新罗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作者:新罗区财政局要闻来源:新罗区财政局点击数:94更新时间:2017-08-31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工作安排,经新罗区财政局汇总,2016年区本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50.37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247.93万元,下降20.7%,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1.71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106.19万元,下降1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94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7.94万元,是因为林业局购买1部消防专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3.77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124.13万元,下降14.8%,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主要是严格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认真落实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有效控制公车运行费用。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69辆。

(二)公务接待费189.2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115.5万元,下降37.9%。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2467批次,22860人次,公务接待费下降主要是认真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实行接待审批管理,有效降低了公务接待费用。

(三)因公出国(境)费29.46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26.24万元,下降47.1%。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1个,因公出国(境)15人次。因公出国(境)费下降主要是我区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对出国经费进行总额限额管理,严格出国审批制度,有效控制了出国经费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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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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