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民生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要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49更新时间:2015-06-1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民生工程行动计划指挥部制定的《新罗区2015年民生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新罗区2015年民生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新罗区2015年实施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方案》(龙新委综〔2015〕2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我区民生工程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市场、保障房、民政福利、为民办实事等项目。全年安排实施项目38个,年度计划投资11.73亿元,其中总投资超亿元项目11个,年度投资超亿元项目5个。全年计划新开工项目27个,新竣工项目24个,新策划项目10个。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新罗区2015年实施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方案》精神,按照“分类管理兼顾属地划分”的原则,将我区“民生工程行动计划”项目推进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镇(街)。其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本行业的民生项目负有跟踪、督促、协调和定时汇报进度的责任;各民生项目所在镇(街)负有组织项目实施、定时汇报进度以及配合做好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

  二、考评办法

  年初由民生工程行动计划指挥部根据区深化“五大战役”行动计划指挥部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并下达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镇(街)。年终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平时工作表现,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进行量化考评。其中: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考核以项目行业划分确定任务数(具体分解情况详见附表2);对镇(街)考核以项目所在地划分确定任务。

  考评工作设定总分3000分,其中年度投资任务1000分,新策划、新开工、新竣工任务各500分,工程进度和宣传信息报送任务500分。没有任务的镇(街)得基本分的一半。

  1.年度投资任务(基本分1000分)

  根据投资完成情况按比例加(扣)分,具体为:完成任务得基本分(1000分),每增(减)投资1000万元,加(扣)100分;增(减)投资额低于1000万元,按比例加(扣)分,如:超额(减少)完成投资额800万元则加(扣)80分。投资额以报送统计局数据为准。

  2.策划、开工、竣工任务(基本分各500分)

  (1)新策划项目指单体投资1000万元以上,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审批(政府投资批复、民间投资备案),达到可开工条件的项目,每增(减)1个加(扣)100分。镇(街)需策划2个以上,且必须确保1个以上项目通过市认定;区教育局、卫计局、水利局、文体广新局、科技局、民政局、市场办等部门需策划3个以上,且必须确保2个以上项目通过市认定。

  (2)新开工项目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依据。新开工项目每增(减)1个加(扣)50分。

  (3)新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为依据。新竣工投产项目每增(减)1个加(扣)50分。

  3.工程进度和宣传信息报送任务(基本分500分)

  (1)工程进度报送总分200分。按要求报送得基本分200分;迟报每次扣15分;未报每次扣25分。

  (2)宣传信息报送总分300分,其中基本分200分,奖励分100分。能按任务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开展动态信息,全面、准确反映工作情况的得基本分,报送不及时、质量不高的,酌情扣分;信息报送任务没完成则按比例扣分,直至扣完为止。鼓励定期或不定期向区深化“五大战役”行动计划指挥部报送信息,被深化“五大战役”行动计划指挥部采用的,奖励一定分值。奖励封顶分100分,其余按比例得分。比如:甲单位被采用的信息10条,为各单位最高,则得满分100分;乙单位被采用的信息8条,则得分为:8÷10×100=80分。

  4.报送区深化“五大战役”行动计划指挥部总评折算分值。比如甲单位总分为3000分,在各单位中最高,得考评满分100分;乙单位为2700分,考评分为2700÷3000×100=90分。

  三、工作措施

  1.成立民生工程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民生项目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工作,研究解决民生项目在策划生成、前期推进和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区政府副区长邱笑玲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副主任林良基、区发改局副局长尚文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区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局、住建局、水利局、文体广新局、市场办、莲东协调办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尚文梅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汇总、跟踪、督查及日常事务的开展。

  2.明确任务,分解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年度计划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制定具体的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每个项目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及开工时间、工程期限。要明确行动计划目标和阶段目标,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项目每月进展情况报送工作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镇(街)配合;年终将按照属地原则对项目所在镇(街)进行相应考评。区民生工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将随时调度,确保工作到位。

  3.认真谋划,加快进度。一要拓宽策划生成渠道。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围绕各自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策划生成一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特别是要策划生成一批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重特大项目。对政策允许民间投资的民生项目,要加强招商引资。二要加快项目前期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对民生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列出具体的时间节点和项目责任人,整体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照“每月一例会”要求,分析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推进办法。四要加大对民生项目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专项资金、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五要强化督查,确保质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建立健全项目督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加强统计,及时报送。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民生项目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报送项目进展,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规范统计,报送数据须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后,及时、准确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分别于每月22日前(节假日则提前至节前最后一天)上报区民生工程行动计划办公室。

  5.加强考评,激励先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民生项目要经常进行检查,认真组织考评,考评结果列入部门、镇(街)年度目标考评,并作为评先评优参考依据。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给予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工作不认真、成效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向区委、区政府说明原因。






  (区发改局联系人:蔡翠红,联系电话:3296685;

  传真:3296788,电子邮箱地址:xlms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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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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