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要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6更新时间:2015-07-01

各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农技站,局属相关单位:

    2015年6月27日,永定区培丰镇文东村发生1起已关闭无证矿洞非法入井人员被困事件,造成9人死亡,引起了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以及省、市、区各级高度重视。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政府部署,经研究决定,自6月29日起在全区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紧密结合我区“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增强农民及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陈超雄  新罗区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  洪鸿林  新罗区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  林雪梅  局综合股股长

        林益标  区渔政大队大队长

        陈 强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林 溏  区农业执法大队队长

        陈芸芸  区蔬菜站站长

        林跃辉  区能源站站长

 

    三、检查内容

    (一)各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区领导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全区“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善。

    (五)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各单位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各镇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单位做到全覆盖,并对辖区内各单位进行督查。

    (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

    (四)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镇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

    (五)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镇要及时分析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本级政府和区农业局。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
                                        2015年6月30日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林小华
评论
我要提问
姓  名: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