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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拨付2015年 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新购置 农村客运车辆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交通运输局索引号:LY01113-0100-2018-00032文号:龙新交财〔2018〕113号公文时间:2018-05-11

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客运分公司 福建省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 龙岩市瑞祥交通客运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7〕67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统筹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7〕185号)及龙岩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省运管局关于做好省级统筹资金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项目补助工作的通知》(龙交笺〔2017〕209号)文件精神,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全区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共计27辆,其中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客运分公司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24辆,福建省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1辆,龙岩市瑞祥交通客运有限公司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2辆。区财政已拨付我局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省级补助资金共计184.67万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拨付对象及金额

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客运分公司167.96万元

福建省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4.69万元

龙岩市瑞祥交通客运有限公司12.02万元

二、资金发放要求

各获得补助资金的客运企业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福建省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运〔2013〕213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我局将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龙岩市新罗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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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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