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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低保“最后一公里” 入户访查活动方案
发布机构:东肖镇政府索引号:LY01907-0100-2018-00055文号:东政〔2018〕111号公文时间:2018-06-15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改进民政系统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工作部署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岩纪办〔2018〕14号)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农村低保“最后一公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民〔2018〕95号)的要求,经报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18个村开展农村低保“最后一公里”入户访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入户访查具体任务

以推行阳光低保、精准低保为重点,对照治理内容,结合区纪委布置的相关访察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于7月5日前将自查工作总结报区民政局、区纪委驻区委办纪检组,并填报《农村低保“最后一公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4,分2017、2018年度填写)、《农村低保问题线索登记表》(附件5)。

(1)逐村逐户对2017年、2018年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要求见事见人,自查率100%,没有见到对象本人的,要采取电话询问本人或访问其他群众等方式了解情况,重点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一是严肃查处“关系保”、“人情保”。以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为重点,对群众反映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披露的问题进行查处。二是有效遏制“错保”。以完善核对机制为核心,加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改进低保对象认定手段,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问题发生。

(2)同步排查2017年以来曾提交低保申请但未审核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积极做好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结合2018年农村低保对象复核调整集中办理审核审批,及时解决“漏保”问题。

(3)全面排查2017年以来农村低保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挪用、截留、私分低保金等问题。

(4)民政办要会同农业、扶贫等相关部门,对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列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对象(含2016、2017年度已脱贫对象)进行逐户排查,进一步摸清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实际状况,对照低保政策规定,逐一识别是否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对排查阶段初步认定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各镇街建立《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帐》(附件6),并逐一写明原因;对排查前已享受农村低保和排查阶段初步认定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各镇街要建立《享受农村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帐》(附件7),会同村(居)委会主动告知和协助符合低保条件对象办理申请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审核。根据审批认定结果,各镇街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排查认定工作台帐(附件6、附件7),汇总填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低保情况统计表》(附件8)报区民政局、脱贫办。

二、入户访查对象

东肖镇2017年、2018年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列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对象(含2016、2017年度已脱贫对象),名单由各工作队到民政办领取。

三、入户访查时间

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5日

四、入户访查组人员安排

由镇民政办、各片下村干部联合组成6个小组,专项入户访查组,各村民政协理员作为此次访查组走村入户的各村联络员。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廖寿仁

副组长:林鹏飞

下村工作队:邱浩林,谢慧勇,陈彬洁

负责村:隘头、菜园、肖坑

第二组:

组 长:杨勇

副组长:廖淑琳

下村工作队:陈美雪、罗益峰、郭贞山

负责村:邦山、黄邦、榴坑

第三组:

组 长:陈清伦

副组长:张永富

下村工作队:陈汉荣、吕静、沈佩魁

负责村:邓厝、湖洋寨、溪连

第四组:

组 长:廖靖生

副组长:罗淇匀

下村工作队:陈文希、黄达杰、林晓琴

负责村:东堀、后田、联邦

第五组:

组 长:邓海英

副组长:张遂怀

下村工作队:陈景彬、陈志良、陈志平

负责村:隔顶、龙泉、曲潭

第六组:

组 长:陈青

副组长:邱甘连

下村工作队:罗雁、杨泽宇、温宇弘

负责村:连圣、洋潭、盂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作风建设关乎脱贫攻坚成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民政部、省民政厅,市、区纪委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的重要保障。参加此次入户访查的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按照省政府“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等原则要求,坚持“一个不漏”与“一个不错”并重,坚决防止“宁漏勿错”的倾向,合理把握认定尺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正面宣传,让主旋律更响亮、让正能量更强劲。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发意外事件。



东肖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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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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