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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龙门镇政府索引号:LY01910-0100-2018-00067文号:门政〔2018〕170号公文时间:2018-06-14

各村委会,镇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研究,现将《龙门镇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门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

龙门镇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确实履行安全监管履责,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切实推进各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努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政府安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8〕49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岩市安委[2018]4号)、区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龙新安委[2018]8号),区政府安委会决定2018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努力达到四个100%、确保三个继续下降:对区域内重点企业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确保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构建安全生产负面清单。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单位。突出构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涉爆粉尘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面清单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引导市场主体遵守安全生产红线。

(二)突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我镇及本行业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管控制度措施,明晰重大隐患判定依据,建立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台账,加强检查执法,督促企业落实管控责任。

(三)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的要求,摸清重点监管执法企业的底数,紧盯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部位环节,制定检查事项清单,作为检查执法的主要内容,督促企业落实各方责任、制定安全措施,严防引发较大以上事故。

(四)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查处。要重点查处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涉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且采取措施不力、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

(五)强化联合集中执法。要认真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突出隐患问题,典型常见、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现象,针对问题和矛盾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负有法定执法权限的部门要主动作为,牵头组织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执法,重点打击、查办一批典型非法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六)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要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强化“执法不到位也是隐患”的意识,加强对执法文书落实情况的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评比活动,严格落实 “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以执法监管的责任落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七)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健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事故联网直报、事故挂牌督办和调查报告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积极开展相应的执法检查活动,排查类似事故隐患。

(八)加强法制和社会监督。要强化法制监督,通过案卷审查、执法监察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推行“阳光执法”,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在e龙岩等媒体上公开曝光黑名单企业信息,加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及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查处,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执法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6月中旬分别报镇安监站备案。要以适当形式对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的区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精准发力,动态跟踪监管。

(二)集中推进(6月-11月)。第一阶段(6月中旬前):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的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签订自查自纠承诺书,自查自纠情况报镇政府安监站。在此基础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摸清重点监管执法对象的底数,建立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名录库,报镇安监站汇总统一报区安办备案。第二阶段(6月中旬至11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围绕执法重点,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具体落实本方案和各单位的实施方案,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每月月底前将本月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镇安监站汇总后报区安办。严格落实执法“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区安办将于7月底和11月底前在主要媒体上曝光一批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推动检查执法工作真正“严起来”。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通过组织学习借鉴、培训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促进精准执法。

(三)总结考核(12月)。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评比活动,认真做好“执法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区安办将会同区法制办,于11月专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执法案卷检查通报,市安办年底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查。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镇政府成立龙门镇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刘晓玲任组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行业各领域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林啸兼任,镇政府安监站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

(二)细化措施,敢于碰硬。要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暗访暗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要完善跟进制度,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活动开展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典型案例公开、“黑名单”“一案双查”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或者拒不执行行政执法决定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强化教育和震慑。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执法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检查,注重协调。镇政府将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综合运用考核、督导等手段推动专项行动开展。要强化执法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动员部署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执法活动不规范、执法措施不落实的,及时予以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分别于7月20日前、12月2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至镇安监站,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

 

联系人:林志才,电话、传真:2561119 ,邮箱:79986353@qq.com

 

附件:1.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2.龙门镇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2018年  月至  月

项目内容

计量单位

合计

执法对象行业领域

执法对象行业领域

执法对象行业领域

列入检查对象企业数

 

 

 

 

监督检查次数

 

 

 

 

查处一般隐患

 

 

 

 

一般隐患已完成整改数

 

 

 

 

查处重大隐患

 

 

 

 

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数

 

 

 

 

行政处罚次数

 

 

 

 

行政处罚金额

万元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数

 

 

 

 

提请关闭企业数

 

 

 

 

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企业数

 

 

 

 

媒体爆光企业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2

龙门镇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      任:刘晓玲(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林  啸(副镇长)

副  主  任:卢岩平(人大主席)

张明玮(党委副书记)

陈  坚(党委副书记、挂职)

林剑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小洁(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阙筱静(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卢  丹(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吴亘芊(副镇长)

陈胜周(副镇长)

张永斌(派出所所长)

郑宾彬(司法所所长)

王华东(副科长级干部)

成     员: 林  泓(科技副镇长)

黄仁炎(林业站站长)

谢汉杰(卫生院院长)

蔡小杰(工商所所长)

谢译伟(供电所所长)

谢闽西(龙门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邱健平(龙岩十中校长)

张  婵(龙门中心小学校长)

卢少丹(农机站站长)

林升平(水利站站长)

林明洋(兽医站站长)

连国柱(农村公路工作站站长)

张晓榕(文化站站长)

林志才(矿管所副所长)

张菁珍(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惠宏(消防办负责人)

詹幼芳(综治办工作人员)

涂文馨(村管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林啸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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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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