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力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要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49更新时间:2016-09-14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力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2016年8月18日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力度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新罗区委、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罗区脱贫攻坚挂钩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新委综[2016]32号)文件精神,为及时落实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摆脱贫困》重要著作战略思想,坚持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以建档立卡困难家庭人口为重点,以促进教育公平为抓手,精确对准经济困难学生,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的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不让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失学、辍学,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全面提高我区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三、资助措施

1.学前教育阶段

完善学前教育助学制度。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助学金,由原来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至3000元;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最高档每生每年3000元予以资助;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鼓励有条件幼儿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

2.义务教育阶段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完善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从2016年秋季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杂费。对农村低保家庭、孤儿、残疾、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7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的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有关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研究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额度提高到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必须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考入本科院校(含高职高专)的,在校学习期间,除享受其他政策外,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学费奖励。

6.多渠道开展社会捐资助学

组织慈善总会、工青妇、工商联异地商会组织、宗教界、华人华侨爱心人士以及李新炎慈善基金会、林国仁教育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深入开展社会助学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依托当地爱心人士和教师骨干力量,对当地在校贫困学生开展“扶贫、送智、帮学”教育扶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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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培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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