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6年福建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佚名要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66更新时间:2016-01-20

龙新政办〔20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医改办、人社厅、卫计委、财政厅、物价局、审计厅等部门联合制定的《2016年福建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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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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